作為業主的你必須要了解的事,強制驗窗計劃必定是其中之一,香港由2012年6月推出強制驗計劃,計劃規定樓齡達10年以些的私人住宅,其業主必須每5年安排註冊人員驗窗,避免鋁窗因老化、故障而墮下做成危險及意外,當合資格驗窗的註冊人員驗窗後,如需要進行修葺工程,業主需再委任註冊承建商修葺,在合資格人員監督下完全修葺工程,以解除強制驗窗令。
業主收到強制驗窗令半年內需要執行,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第40(1BD)條,如沒有合理原因拒絕執行驗窗的話,屋宇署可按法例向業主提出檢控,屋宇署可按例向業主提出檢控,業主將面臨第四級罰款達港元25,000元及監禁三個月,並按罪行持續每一天,再另行處罰款港元2,000元。如由屋宇署安排註冊人員進行驗窗及修葺後,再向業主修葺費用,及徵收不超過20%附加費。
曾出現以下情況的業主會優先收到政府的強制驗窗令,即鋁窗墮下風險較高:
- 有曾經維修的紀錄
- 鋁窗情況曾被舉報
強制驗窗需由合資格註冊人員處理,由2016年2月開始,屋宇處已向合資格註冊人員發出驗窗卡,驗窗卡是作為驗窗者為合資格人員的憑證,載有合資格人士的姓名及近照、驗窗卡的簽發及屆日期及承建商名稱等資料,驗窗前請業主們先核實驗窗者的註冊資格。
強制驗窗的範圍包括單位內所有窗戶,合資格人士會循以下準則對單位窗戶進行檢驗:
- 窗戶玻璃的健康狀況,如有否破裂、是否牢固。
- 窗扇開關是否順暢。
- 窗框有否變形或不穩固。
- 窗較有否變形或生銹、活動情況是否順暢。
- 鉚釘及鏍絲有否鬆脫、缺漏及生銹。
- 防水膠邊是否牢固及缺漏。
- 密封劑及油灰是否安排妥當。
- 其他有可能造成風險的因素(由合資格人士提出)。
驗窗後如單位窗戶毋須修葺,驗窗公司都需要向屋宇處遞交文件,合資格人士在驗窗後,需要在14天內遞交「MWI 2a」表格證明,同時需將表格交給業主,待屋宇處向業主發出相關確認信後,最快5年後業主才會再收到驗窗令。
驗窗後如單位窗戶需要修葺,業主需要聘任註冊「一般建築承建商」或「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」進行窗戶修葺工程,該項工程亦必須在該合資格人士的監督下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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